江南的注册网址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与实施细则(暂行)
[发布日期:2020-10-02 点击数:

为完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建立公平、公正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扎紧制度笼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与实施细则。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推免工作进行;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推免遴选工作的监督。

2、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报备。

4、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如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利益相关和非直系亲属关系,应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报备。

5、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各工作环节,会议主持人、主责单位负责人、评审组长,均须事前再次确认本环节是否存在必须回避的相关人员。

7、未按学校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按照违规违纪严肃处理。

8、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按照违规取消其推免资格。

9、在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过程中,对各单位、各学院执行本制度建立监督反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反馈电话:62336058,监察处反馈电话:62338237

10、未尽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1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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