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1学期本科课程教学日历填写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1 点击数:

各学院(部):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编排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此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保证课程编排科学合理,针对我校具体情况,就教学日历填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学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教学日历填写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教师的天职是教学,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课程的安排要以有利于学生获取知识为前提。

三、本次教学日历填写将启用新教务系统(链接地址为http://202.204.115.66/bjlydx/),登陆账号和初始密码为教师工号。若用360等浏览器登录时,请在地址栏右侧切换成极速模式。

登陆系统后,点击“教学服务”。

点击左侧“教师教学安排管理”,进入教学日历填写。

校外教师需通过VPN入口登陆,点击左侧最下方的“新教务系统链接”即可。

四、为保证课程安排顺利进行,理论教学安排合理得当,教学任务现改为两阶段下发,即分为实习教学任务和理论教学任务两批。相关教师需在指定时间内先在系统完成实习课程教学日历的填写并完成送审。由教务处整理确定实习周次后,再下发理论课程教学任务。教师填写理论课程教学日历时,系统会提示上课班级实习周次,便于教师合理掌控教学进程,以避免教师安排的理论课时与实习时间冲突(具体操作步骤参见新教务系统内教学日历填写界面公告)。请教师根据下学期教学时间合理安排教学进程,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正式上课时间为2015914日。

五、需要在计算中心或专业实验室进行实验实习的课程,要在教学日历上注明实验室地点,并标明所用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六、由两位或以上授课教师的课程,需按照教务系统内提示要求准确填写各教师承担学时数,不允许出现挂名不授课或他人代课的情况。请学院和教师认真确认承担学时信息,此数据将作为工作量核算的唯一依据。

七、为提高实践效果及实践课安排的合理性,本次课程安排对不超过10学时(包含10学时)的课内实验及不足0.5周的实习课程不做具体安排,只在课表中注明,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八、教研室要统筹分配教学任务,指导任课教师科学合理填写教学日历,避免教师疲劳上课;避免同一教师给同一班级教授多门课程;禁止课程名称、学时等信息不同的课程合班上课;尽量避免跨年级合班上课。若因新旧教学计划调整,需将课程相同但课程代码不一致的课程合班上课,应在相应课程的教学日历的教师备注中相互标明(如:与XX班级的XX课程合班上课)。

九、各学院、教研室务必加强对教学日历的审核把关,要求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规律进行填写,对不符合教学规律的教学日历要进行更正。

十、若教务系统内信息有所变动的教师,例如职称、联系方式等,请自行在教务系统内及时修改。

十一、教师不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教学日历,教务处将统一安排,排定后将不允许调整。

十二、各学院务必于201577日前将实习教学任务提交完成,714日前将理论教学任务提交完成。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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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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