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1年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4 点击数:


北林教办发〔2012〕7号

关于拨付2011年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

业训练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
为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目按时高质完成建设任务,学校研究决定,将2011年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划拨至相关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经费已划拨到学院专用账号,账号及划拨情况见附件。
2.经费由承担项目学生使用,教师不得挪作他用,学院教学院长负责审核、签字(“梁希实验班”项目经费由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学校有关管理办法及项目经费预算开支执行,主要用于资助项目实验、材料、书籍、论文版面、调研差旅等研究所需费用。
3. 经费须凭票报销,所有票据必须为正式发票。票据在审核、签字前,票据上须有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签字。
4.各学院应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合理、有效使用经费,确保项目研究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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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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