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1年到账的北京市“共建项目”本科教学相关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9 点击数:

北林教办发〔201182

各教学院(部):

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拨付2011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经费的通知》,拨付我校人才培养共建项目经费,此经费包括20092010年部分北京市“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即教育教学项目经费)、2011年专业建设项目经费和2011年创业就业示范项目经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目按时高质完成建设任务,学校研究决定,将此经费中的教育教学项目经费划拨至相关学院,2011年专业建设项目和创业就业示范项目经费另行拨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该项目经费中的教育教学项目经费为20092010年所批准的部分北京市“质量工程”项目经费,学校根据实际下拨额度对各项目金额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详见附件),项目经费直接划拨到相关项目所在学院“质量工程”专用账号,请相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资金统筹规划和调整,有条件的学院可做配套补贴支持项目建设。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此次经费一次性划拨至学院,不再分期拨付,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核、签字,要求各项目主持人重新统筹经费使用,积极开展相关研究,每年向教务处提交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3.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与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京教财[2007]20号)执行。以上文件可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查询下载。

4.学院应督促各项目按相关文件要求,在期限内合理支出经费,逾期仍有余款,经上级单位审计停止经费使用的,后果自负。

附件:《江南的注册网址拨付2011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经费明细》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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