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10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日前,教育部高教司下发了《关于举办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217号,附件1),旨在促进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经验交流。为学习《关于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等政策文件,推进我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请林学专业、园林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专业和风景园林专业等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选派教学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教师参加,并于11月2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附件4)上报至教务处教研科。附件相关内容详见教务处网站“教改动态”栏目。
教务处联系人:颜贤斌,电话62336015。
附件:
1.《关于举办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217号)点击浏览该文件
2.《关于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有关事项的通知》(高学会[2008]40号)点击浏览该文件
3.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报名回执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4.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报名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教务处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