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0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文件,组织开展2009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立项评审工作(京教高〔20093号),现将文件转发你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此次立项重点为与北京市“质量工程”项目的配套教材;适应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等领域的教材,特别是在城市建设、文化发展、现代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都市农业、现代企业管理、城市数字化管理等领域急需的教材。

2.修订教材如需申报,原教材应为2006年底前已出版的国家级或省、部级规划教材。

3.对于已列入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十五”以来北京市精品教材立项或与获奖教材相近似的教材不予重复立项。

4.申报教材的第一编者应为我校教师,主编原则上不超过两人。立项项目第一主编原则上不能变更,且教材版权应无纠纷(特别是修订版教材)。

5.项目主编是教材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负起对教材体制、整体框架设计(包括章节、目录、内容、知识点等安排)的责任,保质、按时完成编写任务。

6.申报教材应从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的参与单位(附件3)中选择两个出版社作为申报项目的意向出版单位(最好先行与出版社沟通,确定选题方向是否合理)。

7.此次申报以文字教材为主体,配套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以及习题库等。通过评审的项目应在201112月底前完成编写并出版。

二、申报材料

1.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两份上交,一份学校存档);新编教材需附全部的试用讲义或不少于一万字的样章(含绪论),一式两份(一份上交,一份学校存档);修订教材需附原教材(一式一份)。

2.封面“申请项目类别”按北京市通知(附件1)要求,填写“重大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一般支持项目”,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

3.以上申报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将《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4.学院审核后,于619日将纸质版材料以院为单位提交到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zhoululu852@bjfu.edu.cn

5.学校审核遴选后,上报北京市教委。

6.此通知及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教改动态”栏目查询、下载,查询网址http://jwc.bjfu.edu.cn

7.联系人:周璐璐张戎电话:62338328

址:主楼325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点击浏览该文件

2.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点击浏览该文件

3.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设参与单位名单点击浏览该文件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