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教研室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2 点击数:
教学院(部):
教研室作为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对学校教学、教研、科研以及师资培养等工作的有效开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校重视教研室建设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彻底改变以往部分教研室名存实亡的现象,充分发挥教研室职能,学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审核了各学院提交的教研室调整方案,并对教研室调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1. 各学院要本着资源优化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设的教研室做进一步的梳理,规范教研室名称。
2. 教研室作为一个实体组织,在人数及工作量上应具有一定的规模,以确保教研室活动的有效开展。因此,每个教研室教师数以不低于5人为宜,各教研室之间人员不得有交叉;不足5人的教研室须合并,15人以上的教研室可在内部划分若干教研小组;教研室应有较为饱满的教学工作量,所承担的课程不宜太单一或受益面太窄。
3. 每个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一名,不设副主任。
4. 各学院按上述要求,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进一步调整教研室设置方案,并填报《江南的注册网址教研室设置报表》(见附件1)。如需增加教研室的,应提交书面论证材料(以附件2中教务处2009年2月调研的数据为参照)。
5. 请各学院于9月25日之前将《江南的注册网址教研室设置报表》及相关论证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hoululu852@bjfu.edu.cn。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教改动态”栏目查询下载。联系人:周璐璐 于斌,电话:62338328。

附件1:江南的注册网址教研室设置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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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江南的注册网址现设教研室情况一览表(2009年2月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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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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