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30 点击数:

各学院:
教育部于2006年制订并实施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教材规划,我校有57种教材被列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管理的通知》(教高厅[2006]6号)文件要求,所有规划教材应在2010年交稿,逾期没有完成的,将取消其称号。截稿时间将近,为确保我校“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质按时出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负责人(主编)应于2010年1月15日之前将书稿交至教务处,书稿需做到齐、清、定。不能按时提交书稿者,应书面说明原因。
2.规划教材要进行严格审稿。教材交稿时,负责人(主编)需提供2名以上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为校外学者)名单,学校视情况选择专家对教材进行审稿,专家审稿后填写《教材审稿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3.规划教材出版后应向学校提供2本样书(1本上交教育部,1本学校存档)。

联系人:周璐璐、于斌;电话:62338328;地址:主楼325
附件:江南的注册网址“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一览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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