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生态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3 点击数: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精神,受教育部委托,高等学校环境生态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环境生态类教指委)负责组织申报2010年该科类国家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要求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

2.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国家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国家精品课程评审的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将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全国各高等学校。

4.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5.教育部将对国家精品课程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其国家精品课程称号。对于20032010年的国家精品课程,教育部将按年度单独进行复核(复核办法另行通知)。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学校确定1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负责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2.申报课程范围:环境生态类课程。各校申报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2010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名单参见附件1

3.请各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向教指委申报国家精品课程。每门课程应据实填写《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申报表具体样式请注意查看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http://www.jpkcnet.com/),学校填写《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必须盖学校公章)和《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必须盖学校公章),并附学校推荐公文和被推荐课程已获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的批文。在专家评审期间应保证课程网络运行正常。

4.其他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查询。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

本次精品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38日。请各相关高校于201038日之前将《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发至教指委指定电子邮箱:yubin@bjfu.edu.cn,并经电话确认;同时将盖有学校公章的上述材料,以及学校推荐公文、被推荐课程已获校级以上精品课程的批文邮寄至环境生态类教指委联系地址(日期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四、课程评审

环境生态类教指委将严格按照《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下旬组织教指委委员对各校推荐的课程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课程,并将评选结果及推荐公文上报教育部高教司。

五、网上申报

410-4月15,被推荐课程的负责人依据教指委提供的申报密码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申报平台进行填报,完成网上申报。

联系人:于斌周璐璐E-mail:yubin@bjfu.edu.cn

联系电话:010-6233832813810875970

通讯地址: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邮编:100083

附件:

1.2010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点击浏览该文件

2.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3.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点击浏览该文件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0)点击浏览该文件

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点击浏览该文件

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2010)点击浏览该文件

通知原文下载点击浏览该文件

高等学校环境生态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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