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0 点击数:

各职能部(处)、学院:

为适应学校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要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全面提高,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将在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包括基础课和公共选修课等在内的通识教育平台,同时加大选修课比重。

目前我校共设有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语言文学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几个类别共160余门公共选修课。为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拓宽学生知识面,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增设部分公共选修课,具体方案如下:

1.课程性质:公共选修课的设置要求涵盖知识面较宽,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与提高。

2.课程学分:11.5学分,拟合1624学时。

3.增设方法:增设课程采取学院(单位)申报和命题招标相结合的形式。根据调研分析,结合我校已开课程设置情况,我们计划新增一部分命题招标的课程,课程名称(见附件)供参考;如学院(单位)申报开课的教师,请注意设课内容应符合公共选修的课程性质。

4.任课教师条件:凡我校现任课教师(讲师以上)或在某知识领域具备一定学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副高职以上)均可申报。

5.申报程序:

1)申报开课人员填写《江南的注册网址新开课申请表》(登录教务处网站的“教师服务”栏下载),并附新开课程的论证材料和教学大纲。

2)任课教师申报开课的,由学院统一组织初审并申报,初审时应结合本学院学科特色。管理人员申报开课的,统一报教务处审批。

3)学校在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各职能部(处)及学院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必要时将对部分课程进行考察和试听。

4)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审定增开课程并予以公布。

5)被批准增开的课程负责人应按照专家建议修改课程大纲,认真备课,按规定填写教学日历等,完成开课各教学环节任务。

6.申报日期:20101224日前截止申报。

联系人:孙楠申磊联系电话:62338328

附件1:拟命题招标的公共选修课名录

附件2:我校目前公共选修课名录

教务处

2010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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