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梁希实验班学生选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1-02-19 点击数:

有关学院及梁希实验班全体学生:

为使梁希实验班灵活的选课制度达到预期的目标,切实发挥导师制的作用和优势,使学生的选课更具针对性,更具有个性,更具科学性,结合实验班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选课时间

开学第一周

二、选课范围及选课方式

1、专业方向必修课。专业方向必修课是指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入的针对某个专业方向开设的必修课程,其它专业方向的学生可以不修,也可以选修作为专业选修课。为某个专业方向开设的必修课,则该专业方向的学生不需要通过教务系统选择此类课程,该课将由系统直接生成。

2、专业选修课。学生根据每学期的课程表结合未来的研究方向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教务系统选课,即选即中,参照每学期教务处网站选课通知。

3、全校公共选修课。与普通班选课方法一样,参见教务处网站《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选课的通知》的选课通知。

4、相关支撑学科开设的课程。对于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列入、学生后续发展又有需要的课程,可以从相关支撑学科开设的课程中加选,以满足其后续研究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加选课程要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加选单(见附件),导师签注意见后,由班长于225日到教务处统一办理选课手续,加选的课程一律作为专业选修课且办完加选手续后不能退选。

三、选课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每学期每位学生修读的所有类型课程学分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30学分,个别确需超30学分者必须由导师审核、教务处批准。

2、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原则。应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尊重学生学习意愿,学生和导师要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特长与潜能、未来的发展方向等确定需要选修的课程。

3、灵活性原则。实验班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要求可以在相关支撑学科开设的课程中自由选课,从而更好地满足学生发展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其它说明

1、各负责学院要于选课前组织实验班学生召开班会布置选课事宜,将选课要求及细则传达至每一名学生,做好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

2、学生在选课前要与导师协商,征求导师的意见。在选课过程中若有疑问可致电62338328咨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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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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