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七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6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七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暨遴选推荐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11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启动相关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教师参评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已经获得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的人员不参加本届市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符合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条件的前六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可直接申报本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参加北京地区推荐评选(不占学校市级申报限额,每校限报1人)。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1名教师作为候选人,学校按北京市下达的名额,遴选后推荐3名教师参评北京市教学名师。已经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可以自愿申报国家级教学名师奖(不占本学院市级名师申报名额),学校将择优推荐1人(不占市级名师奖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本届教学名师奖评审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二)本届市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以实际授课学时为准,不计系数)。

(三)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参评教师应在教师风范、教学能力与水平、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等方面具有很高的水平和造诣,受到广大师生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具体参见《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与评选方法

1.学院推荐:请各学院根据上述评选条件通过规范评选,择优推荐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名;同时可以从往届北京市教学名师中择优推荐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1名。

被推荐人填写《第七届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推荐简表》(附件2),学院于429日前将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学校评选:学校于5月初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学校审议,确定向北京市推荐3名市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和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被推荐人于59日前提交个人资料(包括推荐表格和支撑材料)。

3.北京市评选:市教委将组织有关专家采用听取现场授课和会议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本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名单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学校推荐的4名候选人须准备20分钟的观摩课,北京市教委预计在520日至22日左右组织教学观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被北京市推荐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须提交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根据教育部要求,本届国家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增加学生评价环节。北京市教委将组织对候选人的教学效果进行学生评价。

联系人:孙楠联系电话:62338328

E-mailsunny325@bjfu.edu.cn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