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09年和2010年北京市教学名师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1 点击数:

相关教学院(部):

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拨付2011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经费的通知》,拨付我校人才培养共建项目经费,此经费包括20092010年部分北京市“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各项目按时高质完成建设任务,学校研究决定,将此经费中的北京市教学名师项目建设经费划拨至相关学院,其他经费另行拨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相关学院要以获得教学名师奖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机制,进一步推进本院教授上讲台工作;要加强对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着重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强专业团队建设,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的开展,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各名师应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要求,结合学院教学需求以及自身发展需要,针对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制定名师项目建设计划,填写《教学名师建设项目任务书》(见附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任务书》于2011111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3.根据项目拨付标准,每个名师项目经费5万元,一次性拨付到相关学院“质量工程”专用账号,签订《任务书》正式立项后立即拨付。

项目名称

立项时间

主持人

实拨经费

(万元)

单位

教学名师

2009

韩海荣

5

林学院

2009

张洪江

5

水保学院

2010

张志翔

5

生物学院

2010

史宝辉

5

外语学院

20

4.该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和经费预算制,经费预算应与项目提交的相关《任务书》中所列出的建设计划相吻合,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核、签字,每年向教务处提交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5.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与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京教财[2007]20号)执行。以上文件可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查询下载。

联系人:孙楠联系电话:62338328

E-mailsunny325@bjfu.edu.cn

附件:《教学名师建设项目任务书》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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