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专项经费绩效管理水平,增强经费使用的科学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9]1号)及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9]11号)要求,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组织开展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类)2018年度经费绩效自评及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经费绩效自评
2018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类)经费绩效自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各教学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填写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经费绩效统计表(附件1),其中绩效自评报告需包括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绩效自评报告应力求精简,重点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及建设成果。
2、学校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对各教学单位2018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类)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各教学单位资金划拨的重要依据。
3、请各教学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如实分析,为更科学、有效使用经费及本科条件建设总结好的做法,开拓新的思路。
二、2020年度项目申报
2020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本次申报项目只用于支持本科教学条件建设。
2、各教学单位要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兼顾一般”的申报原则,深入研究未来三年实践教学设备需求、教学实验室发展规划,确定各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建设成效。
3、请各教学各单位按时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设备购置预算明细表(附件3),要注意设备购置的轻重缓急,急需设备靠前列出;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4)设备购置计划表(附件5),教务处根据全校教学实验室数据汇总整理出《本科教学实验室承担课程及设备购置计划表》基础表,各学院申报项目如涉及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请根据申报内容填写计划表,明确各教学实验室购置的设备;
(5)其他购置说明,本申报项目原则上不支持购买低值易耗品,如确需大批量购置,需提供购置的必要性说明。
4、本次申报允许在2020年已申报项目库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调整和补充申报。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教改动态”栏目查询。请各教学各单位于2019年4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主楼304,电子版发送至qilei@bjfu.edu.cn。
联系人:齐磊,尹大伟
联系电话:62338244,62337910。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本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类)经费绩效统计表
附件2:项目申报书
附表3:设备购置预算明细表
附件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5:江南的注册网址本科教学实验室承担课程及设备购置计划表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