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日前,教育部下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高教司函〔2018〕25号,详见附件1),定于2018年10月中旬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年会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大学生学术创新年会,将遴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二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将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三是大学生创新创业交流活动,参加年会的大学生可前往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校参加相关活动。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学术论文及参展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术论文:依托我校2015-2017年立项的“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撰写或发表的学生学术论文。
参展项目:我校2015-2017年立项的“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二、推荐数量
我校可向年会推荐学术论文3篇、参展项目3项。各学院推荐到学校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参展项目不不少于1项。
三、推荐要求
(一)学术论文
1.各学院推荐的学术论文须填写《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表》(附件2),提交学生学术论文(格式详见附件3)。
2.学术论文应分别来源于不同的项目组,作者文责自负。如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且标明了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的学术论文,推荐时请标明发表的刊物名称等相应信息。每篇学术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观点及结论等)。
3.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会议语言为中文,如果参会的学术论文已在外文期刊上发表,需按学术论文格式把论文用中文重新整理和撰写,中外文论文的作者、标注和内容要一致,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外文论文原文。
(二)参展项目
1.各学院推荐的参展项目须填写《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表》(附件4),提交参展项目简介(模版详见附件5)。
2.展板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学生申报。年会制定了《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附件6),请各学院及申报人员参照该标准做好申报及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各学院要对申报论文严格把关,做好申报论文的查重查新工作,确保申报论文无抄袭、作假现象。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请各学院于2018年6月18日前,将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附件7)、学术论文、参展项目推荐表、参展项目简介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并入选年会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所在学院,学校将在明年的国家级大创立项指标分配中给予指标奖励。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下载。
联系人:张蓓,地址:主楼304,电话:62336035。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表
附件3: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4: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表
附件5: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简介
附件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附件7: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汇总表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