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一项全国性赛事,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该项赛事,目前已连续举办三届。

为进一步提高对“大赛”的认识,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增强参赛的针对性、延续性和实效性,丰富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江南的注册网址“大赛”培育项目库,并自2018年开始,每年开展遴选培育工作。现将2018年培育项目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赛”有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两个赛道,学校将按赛道类别遴选项目进行培育。

(一)主赛道培育项目

申报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申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申报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申报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申报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申报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培育项目

申报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

二、申报对象

(一)主赛道培育项目

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项目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创意组。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申报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申报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申报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项目在2018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项目在2018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申报。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团队所报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申报。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申报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申报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申报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培育项目

申报项目参与对象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推荐。申报人填写《江南的注册网址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选题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于201857日前完成项目选题初审推荐,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请表(一式五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二)项目评审。20185月,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选题进行评审,遴选优秀项目选题纳入“大赛”培育项目库。

(三)项目培育。20185月起,学校对培育项目全程跟进,配备导师,拨付备赛经费,提升项目核心竞争力和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的能力,全方位系统打磨项目。培育成熟的项目,推荐其代表学校参加“大赛”。

四、政策支持

(一)推荐校外导师,提供精准指导。

(二)提供备赛经费,支持项目深化。

(三)列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优先推荐为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四)提供创业项目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法人注册等咨询服务。

(五)优先入驻大学生科技园,提供项目培训服务。

(六)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

(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培育项目优先推荐参加省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五、相关说明

(一)遴选培育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将联合研工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校友会、大学生科技园等有关部门及各学院共同对项目进行遴选培育。

(二)各学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培育的重要性,结合单位实际,广泛宣传动员,谋划部署项目培育计划,提升参赛水平。入库项目将作为今后学校推荐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的主要渠道。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下载。联系人:张蓓、于斌,地址:主楼304,电话:6233603562336022


附件1:江南的注册网址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选题申请表

附件2:江南的注册网址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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