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日前,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详见附件1),定于20183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参赛指南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四、校内选拔赛流程

(一)参赛报名(41日—518

1.网上报名。2018518日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未在竞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2.提交材料。2018518日前,参赛团队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打印版提交至教务处(主楼304)。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附件2,一式五份);

2)项目计划书(一式五份,格式自行设计,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知识产权或物权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五份);

4)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一式五份,仅申报人是企业法人的提供);

5)《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信息表》(附件3,只提交电子版)。

(二)项目评审(519615

1.资格及材料审查(519日—531日)

对参赛资格及书面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参加校内选拔赛答辩的参赛团队。

2.校内选拔赛答辩(61-615日)

参赛团队自由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现场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以上项目评审时间可能会根据北京市复赛安排有所调整。

五、奖项情况

根据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的报名情况,分别评选出校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校内选拔赛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将聘请校内相关部门、学院老师及企业代表担任评委,参与大赛评审。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为团队报名参赛创造条件。要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下载:

http://jwc.bjfu.edu.cn/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更多详情可登录教育部大赛官网查询:http://cy.ncss.cn

联系人:张蓓,地址:主楼304,联系电话:62336035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3: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信息表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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