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启动了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为进一步打造我校教学名师团队,发挥教学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式发展,全面推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推荐候选人应为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若推荐已退休教师,则该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审。
2.所推荐候选人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15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3-2015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3.请各教学院(部)参考《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附件2)进行推荐,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被推荐的候选人须在2016年5月30日前完成北京市教学名师奖评选所需的申报材料(所需材料见附件1)。
4.各教学院(部)限推荐2名教师,学校将从中择优推荐2名教师参加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
5.请各教学院(部)认真组织候选人推荐工作,5月11日之前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孙楠陈贝贝联系电话:62338328;
联系地点:主楼325房间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
3.《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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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5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通知链接:http://gjc.bjedu.gov.cn/publish/portal8/tab551/info397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