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5〕555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为学校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已获评国家级、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的不再参加申报。
2.满足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相关内容)的实验教学中心所在学院,请于2015年11月24日前将《江南的注册网址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推荐表》(附件2)报教务处实习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各学院推荐名额为1个,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最终遴选出1个中心申报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联系人:于斌电话:62338244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南的注册网址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推荐表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