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6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近日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28号)文件(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201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现将文件转发,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宣传、组织,并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国家重大、重点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二、课题申报材料及方式

1.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附件3)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附件4)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7份。(2)加盖公章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5)。

2.提交申报材料时间:

1717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资料发送至cuican0710@126.com。联系人:孙楠、崔璨;联系电话:62338328

2)由于暑假党政办公室只有每周三对外办公可加盖学校公章,所以放假期间有2个时间段也可提交申报材料:

729-31日(办公地点:主楼325;电话:62338328);

84日(办公地点:主楼301,电话:62337920)。

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28号)

2.2015年度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指南

3.2015年国家重大(点)课题投标书

4.2015年申报书(其他类别)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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