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相关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2 点击数:

北林教办发〔201438

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按时高质完成建设任务,学校研究决定,将201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相关项目建设经费划拨至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此次拨付的项目经费包括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全额经费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园林实验教学中心”的后续建设经费,具体拨付情况见附件。以上经费应在2014年年底前全部执行完毕,各学院应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尽快使用完经费,逾期仍有余款,经上级单位审计停止经费使用的,后果自负。

2.经费支出范围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2015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14]2号)文件要求,本科教学工程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办公用品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与本科教学改革相关的费用。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土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不得偿还学校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3.经费由各学院项目经费负责人负责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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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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