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验收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9 点击数:

北林教办发〔201429

园林学院、林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验收总结的通知》(京教函〔2014192号,详见附件)文件要求,市教委决定近期对2008年至2010年期间立项建设的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以下简称“校外基地”)开展结题验收,我校园林学院牵头建设的“北京市植物园”校外基地和林学院牵头建设的“北京市八达岭林场”校外基地须参加此次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认真学习市教委文件,按要求做好基地自评,准备好各项验收总结材料。同时,要抓住此次验收契机,以验促建,进一步加强校外基地各方面建设,总结巩固前期建设成果,为高水平创新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服务首都区域经济建设。

2.时间要求。有关学院须于2014613日前将《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验收自评报告》(含验收数据报表)、基地建设情况视频光盘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审核,620日前将各类材料上传至市教委北京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网站(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

3.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教改动态”栏目查询下载。联系人:于斌,电话:62338244

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验收总结的通知》(京教函〔2014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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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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