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3-03-05 点击数:

北林教办发20131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目的

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高水平教师为本科生授课,通过名师的引导示范作用,促进学校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教育教学思想、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条件

“教学名师奖”人选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大学生有突出贡献,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充分重视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质量,对教学方法有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入选北京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者不再参评此奖项。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各种行政处分,无任何形式的教学事故。

3.积极完成学校的教学工作任务,近3年来每年为本科生讲授课程的工作量均达到所在教研室的平均值。

4.3年学生评价成绩平均排名居所在学院(部)前30%

三、评选程序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学名师奖”每年评选一次,择优评选5-10名,评选名额视当年候选人情况而定,评选程序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院(部)提出申请;

2.教学院(部)根据评选条件向学校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分为材料评审和现场观摩教学测评两部分进行,评选指标参见《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附件1)和《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学名师奖”现场观摩教学评选指标》(附件2);

4.具体评选推荐程序及推荐材料的填写要求参见当年评选工作通知。

四、表彰奖励

1.学校将“教学名师奖”列入《江南的注册网址人才培养奖励办法》,并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和奖励,颁发证书和奖金。

2.“教学名师奖”评奖结果记入教师考核档案,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及培养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自20133月开始实行,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

附件2:《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学名师奖”现场观摩教学评选指标》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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