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二期建设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点击数:

北林教办发〔20135

各学院:

为确保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按时、高质、高效开展研究工作,学校研究决定,将项目二期建设经费划拨至学院。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二期建设经费划拨到学院专用账号,账号及划拨情况见附件。

2.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教师不得挪作他用。项目报销时票据由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签字后,报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和登记,最后凭相应发票到学校财务处报销。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江南的注册网址“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3.各学院应通知项目组及时、合理、有效使用经费,督促各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附件江南的注册网址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二期建设经费拨付情况一览表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20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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