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达了《关于拨付2012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经费的通知》,拨付我校人才培养共建项目经费,此经费包括2012年教育教学项目–基地建设、教育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项目–教学名师项目经费,2012年专业建设项目和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经费,2012年创业就业示范项目经费。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各项目按时高质完成建设任务,学校研究决定,将此经费中的精品教材建设项目、教学名师项目和创业就业示范项目经费一次性划拨至各相关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只拨付一期经费,二期经费待中期检查合格后另行拨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为了做好资金统筹规划和分配,将对该项目经费中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及专业建设项目中的部分项目经费分期拨付,精品教材项目、教学名师项目和创业就业示范项目经费一次性划拨至各相关学院(详见附件)。项目经费直接划拨到相关项目所在学院“质量工程”专用账号,请相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序管理,有条件的学院可做配套补贴支持项目建设。
2.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此次经费一次性划拨至学院的,不再分期拨付,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核、签字,要求各项目主持人重新统筹经费使用,积极开展相关研究,每年向教务处提交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经费分期拨付的,待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其余经费,具体中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北京市与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京教财[2007]20号)执行。文件可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查询下载。
4.学院应督促各项目按相关文件要求,在期限内合理支出经费,逾期仍有余款,经上级单位审计停止经费使用的,后果自负。
附件:《江南的注册网址拨付2012年北京市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共建项目经费明细》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