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实验教学中心2013-2015年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管理,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教学中心在服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和提升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方面的作用,学校决定启动实验教学中心2013-2015年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牢牢抓住学校用房调整契机,站在实验教学中心的角度,统筹各类实验室建设,确保实验教学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科学编制建设规划。通过学校审批的建设规划,将作为今后3年学校建设各实验教学中心的重要依据。现就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原则

1.立足现状、明确目标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服务于学校建设“国际知名、特色鲜明、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抓住学校用房调整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进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明确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目标和建设特色,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现状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2.保证教学、突出重点

规划要首先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满足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要有轻重缓急、系统性和连续性,要突出年度建设重点。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满足相关建设指标要求。

3.优化配置、开放共享

编制规划时,实验教学中心要统筹下设的各类实验分室的建设,合理布局,优化现有资源和新增资源的配置,提升实验室水平,适应新时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求;要控制实验室建设规模,讲求实效,避免实验教学中心内部和实验教学中心之间的低水平、重复建设;要深入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多开设综合性、设计研究性实验项目及开放实验项目,提升实验教学效果;要开放共享实验教学中心资源,在满足课内教学需求的同时,为学生开展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积极创造条件。

4.前瞻可行、多方投入

在立足学校实际的基础上,规划的编制要有前瞻性、经济性和可行性,实事求是。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实验教学中心建设。

二、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撰写和论证工作,确保规划编制质量。

2.各学院于20121220日前将实验教学中心2013-2015年建设规划(附件1)及20132014两个年度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两个年度须分开填写申报书,形成两个申报文本)报至教务处实习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报送材料一式两份,同时上交电子稿。

联系人:于斌电话:62338244

电子邮箱:yubin@bjfu.edu.cn

附件1:江南的注册网址实验教学中心2013-2015年建设规划

附件2:江南的注册网址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申报书

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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