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8-12-06 阅读次数:

中共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文件

北林党教发〔2018〕7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

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

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和《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向全体教职工转达,认真落实,遵照执行。

各单位须将两个文件与《江南的注册网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江南的注册网址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试行)》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师德规范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每一位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规范职业行为,严守师德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执行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制度,确保师德“一票否决制”得到全面落实。

附件:1.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2.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中共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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