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现住地址:
据查该人婚姻、生育情况核实如下:
1、该人系我单位存档(户籍)管理人员。
2、该人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异。
3、该人婚史情况:
4、子女情况:该人共生育()子女
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5、该人档案中无关于(□婚姻 、□生育 、□独生子女)情况记载。
6、特殊情况说明:
此证明仅限办理事项使用。
经 办 人:单位:
联系电话:(存档单位或户籍地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用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选婚姻状况未、初、再、复婚及离异。
2、若婚姻状况选择“再婚”、“复婚”的,应说明既往婚史、子女情况。
3、为便于核实情况务必填写经办人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