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教函[2017]281号)要求,学校需完成2018-2020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分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此外,根据项目管理需要,财务司拟对学校2016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顺利完成我校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的检查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内容
1.项目执行进度情况。是否启动或完成,未启动或未完成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2.是否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预算执行,资金是否被挪用。
3.项目执行完毕后的资金结余情况。
4.项目的管理与绩效情况。
二、2018-2020年度项目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1.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兼顾一般。
2.按教育部要求优先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房屋修缮;安防、消防改造;地下管网综合设施改造;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教学实验室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建设项目配套等。
(二)申报要求
1.要求申报项目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且具备相关基础条件。
2.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
(3)房屋修缮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拟申请专项资金修缮的房屋使用情况说明、建成投入使用年月等材料;拟进行修缮工作的具体内容;修缮房屋的用途、拟修缮的建筑面积、结构形式、所处的地质条件情况;学校所在地的安装工程定额、房屋修缮预算定额及有关的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拟申请专项资金的明细预算等;
(4)设备购置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设备购置的明细预算表;申报项目有关产品设备纸质报价单(三家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对本校、本地区教学(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5)公共基础设施的修建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公共基础设施修缮的具体工作内容;概算或估算资料(含工程量估算单、单价及取价的依据);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及组织实施的保证措施。
3.其他说明
(1)本次申报允许在2017-2019年已申报项目库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跨年调整和补充申报。
(2)本次只评审2018年申报项目,2019-2020年项目申报要求与2018年项目一致。
(3)2017及以前年度已评审未批复项目可调整至以后年度,如无调整无需评审。
(4)为方便各位本次申报暂不启用项目库系统,项目单位直接报电子及纸质材料。
(5)绩效目标申报表是评审重点之一,填列时注意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是否与资金规模相适应、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所采取措施是否可行。
(6)各部门申报的时候避免项目、设备交叉重复。
三、准备工作
1.有关单位按照财政部及教育部要求,准备好2016年度修购项目管理及执行情况报告以及及2018-2020年项目申报文本及有关材料。
3.有关目承担或申报单位务必于6月20号前将2016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18-2020年项目申报书报、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评审意见表等相关材料送财务处(综合办公楼215室),要求报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文档。其他材料事务所评审时提供,教育部拟在6月下旬启动评审及检查工作。
联 系 人:邓建华史杨武
联系电话:62338248,62338094
电子邮箱:cwc@bjfu.edu.cn
附件:1.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2.子活动指出绩效目标申报表;3.房屋修缮、设备购置、基础设施设评审意见表
江南的注册网址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