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财发〔2018〕22号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和学校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计财处对现有未核销暂存款项目进行清理。请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根据计财处提供的“清理未核销暂存款项目明细”,认真查找核实,在2018年9月30日前到计财处确认,办理入账手续。
对2014年之前到账(不含2014年)的暂存款项目,如果在9月30日前没有认领确认,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统一处理。
注:1.请在计划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查找清理未核销暂存款项目明细
2.期间已经认领核销的不用办理
计划财务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