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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计财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外业务办理的通知(截至2020年2月28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02-13浏览次数:次

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师生员工往来计财处次数,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传染,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计划财务处对疫情防控期间财务事项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1. 本通知涉及业务办理事项的时间只限于2月17日至2月28日期间只办理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费支付业务;2月份在职人员津贴、非在编人员工资、学生助学金发放以及住院支票业务,其他财务业务一律停止。3月份以后的有关事项,计财处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向师生发布事项办理通知。
  2. 对外报销业务(仅限与疫情相关报销事项)办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计财处对所有单据进行消毒处理,完成凭证审核和付款及凭证归档整理等相关工作。
  3. 涉及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安全管控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特殊事项,计财处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第一时间办理。疫情防控等支出报销业务应在财务网上报销系统办理,通过银校互联付款,不办理现场刷卡和现金付款,不办理支票付款。
  4. 2月份在职人员津贴报送。2月份在职人员津贴采用现有工资系统填列,导出津贴数据(之前导出到U盘的数据)并生成数据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xx单位2月份在职人员津贴”,请各单位务必在2月25日下午五点前,将该压缩文件发送至cwc@bjfu.edu.cn。纸质版审批材料(信息数据必须与电子版一致)签批完成后暂无需现场提交,但需将负责人签字的转账单及金额总计页拍照后新建文件“xx单位2月份在职人员津贴纸质审批材料”,2月25日下班前发至cwc@bjfu.edu.cn特别提示,转账单上负责人签字时应注明“此次信息数据与报送电子版信息一致”,若无负责人签字,经办人需在上注明“已请示单位负责人,此次信息数据与报送电子版信息一致,2月按此金额发放”并签字。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5. 2月份非在编人员工资数据报送。2月份非在编人员工资采用现有系统填报,录入时间为2月17日至2月25日下午五点,2月26日计财处数据审核有关单位务必于2月27日下午五点前将发放数据(银行提供的已有模板,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实发金额)生成压缩文件发送至cwc@bjfu.edu.cn文件命名为“xx单位2月份非在编人员工资”。纸质审批材料(非在编人员工资领取单),应注明“此次信息数据与报送电子版信息一致”,经负责人签字拍照后新建文件“xx单位2月份非在职人员津贴纸质材料电子版”,2月27日下午五点前发至cwc@bjfu.edu.cn,若无负责人签字,经办人需在上注明“已请示单位负责人,此次信息数据与报送电子版信息一致,2月按此金额发放”并签字后拍照发送。纸质材料现场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6. 2月份学生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按照原程序执行,若有发放需求由学生处、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等指定人员办理。教工和学生的出院、入院程序按原规定执行。
  7. 期间财务办事大厅不取号、不叫号,不接单,疫情防控等支出按要求投入财务自助报账投递机。为避免人员聚集,请投递时自觉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如遇大厅人数过多情况,财务处将适时采取限流措施。
  8. 其他注意事项:来财务大厅办理业务应按照学校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做好自身防护后进入大厅。若有发烧发热症状的师生,本着对自己和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不要到计财处办理任何业务。如有紧急业务,计财处将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为疫情防控等工作提供保障。计财处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总体安排,适时调整工作业务内容。

计划财务处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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