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户档、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北京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考入我院2014级研究生户档、党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户档转接工作 1、档案接收单位: 江南的注册网址环境学院党总支 江老师收 2、档案接收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江南的注册网址60# 邮编:100083 3、户口迁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江南的注册网址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校外进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入学后把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统一交到学院党总支。 2、所持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要求是: ①由北京市各区、县、局党委、高等院校、市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由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江南的注册网址党委组织部”。 ②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转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持县级(含)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 3、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不含本校教职工攻读在职研究生党员): ①不在原所在学院学习的党员,由党员本人在原学习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 ②在原所在学院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党员,不转组织关系,但应在报到后,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调整到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4、凡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学前预备期已满,应先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
重要说明: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时,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一概不予提前办理。请被录取新生注意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的有效期。
联系人:江宁 学院党总支办公地点:信息楼218 联系电话:010-62336900
环境学院党总支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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