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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档案缓派本科毕业生迁出户口档案办理流程
时间:2014-06-13 

户口档案缓派本科毕业生迁出户口档案办理流程

毕业前办理了户口、档案缓派的本科毕业生,按照缓派协议规定,应在毕业年份的12月31日前办理户口、档案迁出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1、凭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就业推荐表回执,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签约登记手续,并填写户口档案迁出登记表。

3、学校就业服务中心于每周二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给保卫处提交户口迁出名单,给档案室提交档案转寄名单。

4、毕业生可以于办理取消缓派手续后的周三及以后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档案由档案室统一通过机要局转寄。

5、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到单位报到。

(二)没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1、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户口档案迁出登记表,接收报到证、户口、档案的单位为各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各省市二分文件填写)。

2、学校就业服务中心于每周二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给保卫处提交户口迁出名单,给档案室提交档案转寄名单。

3、毕业生可以于办理取消缓派手续后的周三及以后到学校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档案由档案室统一通过机要局转寄。

4、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到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

二、注意事项

1、户口、档案迁出手续可以由毕业生本人办理或委托代办人办理。

2、办理时间:每周三、四、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办公地点:东配楼201就业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10-6233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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