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户档、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北京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考入我院2016级研究生户档、党组织关系的转入工作,做出如下安排9/SPAN> 一、户档转接工佛/SPAN> 1、档案接收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环境学院党委 苏老师攵/SPAN> 2、档案接收地址9/SPAN>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5号北京林业大?0# 邮编?00083 3、户口迁移地址9/SPAN>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5号北京林业大?/SPAN>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校外进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入学后把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统一交到学院党委、/SPAN> 2、所持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具体要求是: ①由北京市各区、县、局党委、高等院校、市属企事业单位转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由原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SPAN>北京林业大学党委组织?/SPAN>”、/SPAN> ②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转入我院学习的研究生党员,须持县级(含)以上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SPAN>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SPAN> ③具体接收单位(去处)填写为9/SPAN>北京林业大学环境学院党委、/SPAN> 3、本校范围内变动学习单位的研究生党员(不含本校教职工攻读在职研究生党员)9/SPAN> ①不在原所在学院学习的党员,由党员本人在原学习单位分党委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登记、/SPAN> ②在原所在学院继续学习的研究生党员,不转组织关系,但应在报到后,由所在分党委调整到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SPAN> 4、凡研究生新生中的预备党员,入学前预备期已满,应先在原单位办理转正手续,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SPAN>
重要说明:我院将在新生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时,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一概不予提前办理。请被录取新生注意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的有效期、/SPAN>
联系人:金晨 学院党委办公地点:环境楼218 联系电话?10-62336900
环境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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