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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解释说明
时间:2017-02-21 来源:环境学院 作者:环境学院 浏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位委员会【201601


关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

解释说明

20161222日,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对我院20159月以后入学的生态环境工程博士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所需发表的研究论文要求做出如下解释说明:

1.对于生态环境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其参加毕业答辩之前,以第一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如下条件: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录用论文,SCI论文影响因子之和累计不小于4,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均为江南的注册网址。

2.对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其参加毕业答辩之前,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如下条件: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SCI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均为江南的注册网址。

3.对于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其参加毕业答辩之前,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如下条件: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包括中文核心期刊、国际期刊论文、SCIEIISTP收录论文、国际会议论文、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或初审合格的国家发明专利),第一署名单位为江南的注册网址。发明专利排名前2位皆可。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016 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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