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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03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江南的注册网址“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按照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秋波 孙德智

成 员:王 强 杨 君 张盼月 程 翔 李 敏 封 莉

王 辉 金 蓉

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对考生全面考查,开展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二、推免生的资格

(一)资格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一贯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6.推荐类型分为普通推免生、保留研究生学籍两年在校从事管理工作与辅导员、学术特长生、研究生支教团和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生五种,学生申请时五种类型选其一。

⑴申请普通推免生者:全学程学分积专业排名前40%(含),且不低于80分,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⑵申请保留研究生学籍两年在校从事管理工作或辅导员工作者:全学程学分积专业排名前50%(含),且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须达到专业四级,日语专业学生须达到专业四级或国际日语二级;

⑶申请学术特长生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须达到专业四级,日语专业学生须达到专业四级或国际日语二级;且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或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前三名成员),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成员),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

⑷申请研究生支教团者:全学程学分积专业排名前50%(含),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须达到专业四级,日语专业学生须达到专业四级或国际日语二级;特别优秀的(有省部级以上荣誉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7.尚在处分期者不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8.如果学生因身体原因,体育课存在免修、不及格等情况的,但在学术培养方面确有特长和潜力,学院研究形成初步意见,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资格失效

1.学生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不含)以下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2.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三、推荐名额的分配

学院根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和专业具体情况等进行统筹分配,确定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学生名单。

四、推荐工作的总体要求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推荐免试工作方案及综合素质成绩核算细则,负责组织学生推荐的各个环节。

2.推荐工作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3.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名,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坚决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名。

4.在推荐工作中,做到各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指标体系、评定标准、综合素质测评标准与计分明细、考核结果、初选名单等须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

5.初选名单经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审议后,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审核。

五、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

1.学院召开2021届相关学生动员大会,由学生本人提出参加推荐免试资格选拔的书面申请并经班级评议通过。

2.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劳动精神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确定初选入围者。

3.学院对初选入围者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根据学校推免方案要求,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成绩由95%的全学程学分积,5%的综合素质成绩组成。

4.综合素质成绩由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0.5%)、参加志愿服务与社会活动(2%)、到国际组织实习(0.5%)、科研成果(1%)、竞赛获奖(1%)五项组成。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合理设置各项指标的评价内涵和评分体系。在评分体系设置中,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

5.综合成绩的计算,要分专业、分项折算标准分后得出,综合成绩等于全学程学分积标准分乘以95%加其他五项标准分分别乘以相应权重之和。

6.单项标准分计算方式为:各项成绩原始分均以100分为满分,各单项均用学生原始分数除以该专业该项最高分乘以100得到各单项标准分。

7.学术特长生的遴选,由教务处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学术特长生须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由学校组织遴选。

8.申请保留研究生学籍两年在校从事管理工作人员,由人事处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学院推荐,由学校组织遴选。

9.申请保留研究生学籍两年在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人员,由学生处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学院推荐,由学校组织遴选。

10.为加强对推免资格的管理,推免工作开始后,暂停受理推免申请同学同时办理出国材料申请事宜。推免工作结束后,不再为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出具出国材料。

11.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支撑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六、其他事宜

1.学院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2.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行公示制度,对工作规范性或名单有异议者,在公示期间可向学院办公室(主楼118房间杨君老师,环境楼305房间金蓉老师)反映。查实后若确有问题,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3.该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且仅适用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不作它用,最终解释权由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2. 标准分计算示例

3.综合素质成绩核算细则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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