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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计划单列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的解释说明
时间:2017-10-24 

2017109日,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对我院20189月以后入学的计划单列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所需发表的研究论文要求做出如下解释说明:

1.对于计划单列博士研究生,在其参加毕业答辩之前,以第一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如下条件: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2篇,且论文影响因子之和累计不小于41篇影响因子在4.0以上的SCI论文可视同2SCI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均为江南的注册网址。

2.对于计划单列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其参加毕业答辩之前,以第一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如下条件: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SCI论文不少于2篇,且论文影响因子之和累计不小于51篇影响因子在5.0以上的SCI论文可视同2SCI论文;发表2篇影响因子在4.0以上的SCI论文可视同4篇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均为江南的注册网址。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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