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9/span>

为了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全面、精准,现通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事宜。请有意向的同学仔细阅读相关事项,严格按照时间完成申诶/span>、/span>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7朇/strong>25?/strong>-9朇/strong>10日)

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老生申请阶段将于暑假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已经在学工系统?/span>有认定记彔/strong>,且不希望变更认定档次的学生,只需登陆学工系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填写申请理由,无需重新上传申请表、相关证明(详细操作见附仵/span>1)、/span>

2、已经在学工系统?/span>有认定记录,但希望变更认定档欠/strong>的学生,需要登陆学工系统重新上传《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表无需盖章,见附件2)照片、相关证明,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详细操作见附件3(/span>、/span>

3?/span>未在学工系统中有过认定记录,2020-2021学年希望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皃/strong>,需要提交《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表无需盖章,见附件2),并登陆学工系统上传申请表照片,如有“建档立卡”“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可随本表一起拍照上传,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详细操作见附件4)、/span>

4?/span>2020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将在迎新“绿色通道”现场办理、/span>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贷款申请成功或续贷成功后,登陆学工系统,在“助学贷款”菜单的“生源地贷款”选项中登?/span>2020-2021学年贷款信息。注意事项如下:

1、登记的贷款金额为本年度贷款金额,而非贷款总额:/span>

2、如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则务必填写“回执校验码”;

3、“学费应收数”和“住宿费应收数”务必按实际金额填写,学校将按照学生填写数额从贷款中扣除、/span>

特别提醒9/span>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登录系统填写贷款信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系统填报的信息为相关学生办理学费缓交,未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的学生将无法提前办理学费缓交、/span>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暑假期间准备好申请材料,开学后将申请材料交亍/span>C823赵敏老师处(具体时间待定(/span>。续贷的学生请开学后等候学院通知参加续贷面签、/span>

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如下(具体模板见附件3):

1、学生信息采集表:/span>

2、学生本人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及贷款申请书(手写):/span>

3、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span>

4、《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户口本要本人的页面);

6、父母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7、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同意书、/span>


聓/span>糺/span>人:赵敏

联系亹/span>QQ9/span>1656001349

工学院团姓/span>

2020平/span>7朇/span>21?/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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