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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我校学生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19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详见《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参评对象为北京林业大学2019届研究生毕业生,不包括未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曾获得以下奖项两项: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梁希优秀学子奖;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双百”奖学金;校级的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优秀研究生党员、十佳兼职辅导员、十佳助管、“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曾获得上述奖励一项。其中特别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条件可适当放宽、/span>吃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皃/span>10%以内,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占1/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占2/3(具体名额见附件5(/strong>、/span>
学校提倡、鼓励毕业生到西部或国家边远地区以及艰苦行业就业,对于到以上地区和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优先考虑、/span>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召开党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参加的评选工作会,统一布置评选工作、/span>
2.各学院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学院要及时进行处理、/span>
3.各学院要结合学院自身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毕业生爱校荣校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优秀毕业生的宣传力度,倡导毕业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平安毕业,文明离校、/span>
4.各学院须在3朇/span>24日之前将《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个人简介电子版'/span>200字以内,供宣传用)以及个人照片电子版一张(横版,供宣传用)交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楻/span>206)、/span>
5.评选出皃/span>2019届优秀毕业生须上交一篇关亍/span>研究生生活及成长的感悟文章,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于存档和宣传使用。文章(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收集并与各项材料一并于3朇/span>24日之前交?/span>主楼206,优秀文章将在学校新闻网和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刊登、/span>
联系人:衣虹 李凌电话9/span>62336852邮件9/span>ygb@bjfu.edu.cn
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協/span>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協/span>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5:名额分酌/span>
北京林业大学
2019平/span>2朇/span>26?/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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