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延后。在此期间研究生办理就业手续全部采用线上办理,不接受线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基本信息
受理部门 |
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
服务对象 |
研究生毕业生 |
咨询电话 |
15588313196 |
办理形式 |
发送至ygb@bjfu.edu.cn邮箱+EMS邮寄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邮寄信息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江南的注册网址研究生就业办(主楼206) |
收件人:姜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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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电话:15588313196 |
二、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方法 |
处理时间 |
处理结果 |
材料审核 |
按照所办手续准备相应材料并拍照,然后打包以“姓名+手机号+手续类型(见第三部分)+是否可邮寄原件”命名发送至ygb@bjfu.edu.cn邮箱。 要求照片清晰可辨认。 |
2个工作日 |
审核通过名单会在“北林研究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 有问题的材料就业办会电话联系本人,请确保电话畅通。 |
毕业生邮寄材料 |
通过EMS将提交材料的原件邮寄至学校。(如无条件邮寄需在疫情结束之后尽快提交。) |
以快递邮寄、接收时间为准 |
一次寄完整 |
学校办理 |
学校按照就业手续办理规定进行办理 |
报到证办理:5个工作日; 户口迁移证办理:7个工作日 |
已办理完成的名单会在“北林研究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公布。 |
材料寄回 |
手续办理完成后学校将材料寄回给毕业生 |
以快递邮寄、接收时间为准 |
有关材料1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通过EMS寄出。 |
三、所需材料
手续类型 |
所需材料 (需导师或学院签字盖章请联系学院办理,无须返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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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 派 |
重新出具报到证(更换就业单位) |
①改派申请表 ②原报到证两联(见下面表注) ③原单位出具的解约材料或未报到证明(加盖公章) ④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单位与个人留存的两联)(未签订过《就业协议书》的无需此项) ⑤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书,若无则填写《派遣确认函》 ⑥如未落户且需改迁户口,需提供原《户口迁移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如需改迁至生源地,需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⑦在非生源城市就业的,须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接收函或具有相应效力的材料。京内生源派北京需附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
重新出具报到证(未更换就业单位) |
①改派申请表 ②原两联报到证(见下面表注) ③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书,若无则填写《派遣确认函》 ④如未落户且需改迁户口,需提供原《户口迁移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如需改迁至生源地,需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⑤在非生源城市就业的,须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接收函或具有相应效力的材料。京内生源派北京需附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⑥单位内部调整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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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修改户口迁移证(限同省修改,若跨省需同时修改报到证) |
①改派申请表 ②原《户口迁移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③改签到生源地的,需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改签至非生源地的,需要当地落户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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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修改报到证信息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有误) |
①改派申请表 ②原两联报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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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除 缓 派 |
签就业协议(与单位签订了三方者) |
①就业协议书 ②在非生源城市就业的,须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接收函或具有相应效力的材料。京内生源派北京需附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
签劳动合同(未签订三方但签订了劳动合同者) |
①派遣确认函 ②劳动合同复印件(仅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共3页) ③在非生源城市就业的,须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接收函或具有相应效力的材料。京内生源派北京需附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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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人证明(无法提供三方或劳动合同,但有工作单位者) |
①派遣确认函 ②单位用人证明或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③在非生源城市就业的,须提供当地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接收函或具有相应效力的材料。京内生源派北京需附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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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作家、淘宝店主等) |
①派遣确认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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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营业执照法人为本人) |
①派遣确认函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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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博 或已上博士后 |
①派遣确认函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 ③博士后若打印报到证,还需提供全国博管会出具的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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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国 |
①派遣确认函 ②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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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考博/拟考博士后/拟出国出境 |
①派遣确认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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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待就业 回省待就业 |
③派遣确认函 |
注1:改派申请表、派遣确认函、单位用人证明等材料可在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注2:原两联报到证粉色一联在本人或用人单位手中,白色一联在档案中,如档案不在学校需自行联系存档部门取回,如档案在学校请在改派申请表中注明。
附件1:《单位用人证明》
附件2:《改派申请表》
附件3:《派遣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