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021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9/span>2021-04-26浏览量:
作者:就业指导中心


2021届本科基层班级: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促进我校学生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2021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评选条件:

1.北京林业大学正式注册的本科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读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span>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惲/span>;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在校期间,曾获徖span style="color:#ff0000">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一欠/span>校级“三好学生”和一欠/span>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曾获徖span style="color:#ff0000">一欠/span>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span>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按照学校规定获得学位证书:/span>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质健康测试达标:/span>

8.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并优先推荐评选、/span>

二、评选名额:

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人数应掌握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皃/span>10%以内,原则上每班评选三亹/span>,其中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一人,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两人、/span>

丈/span>、评选办泔/span>

优秀毕业生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在广泛征求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5天,如无异议,报校评优管理委员会审批:/span>

四、工作要求:

各班负责人须?/span>5朇/span>16?/span>179/span>00之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优秀毕业生评逈/span>+班级”命名发送到邮箱ok4936@126.com,纸质版材料(仅附?和附?的登记表)上交至学砓/span>C5179/span>

?)个人简介电子版(北京市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都要交+/span>200字以冄/strong>,供宣传用)

?)个人照片电子版一张(北京市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都要交+span style="color:#ff0000">横版+/strong>3M+/strong>2048*1536,供宣传用)

?)个人大学生活及成长感悟文章(北京市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都要交,电子版,题目自拟,文体字数不限,用以存档和宣传使用(/span>

?)参评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交:《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span>

?)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需提交:《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单》(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span>

特此通知、/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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