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3

今年选调的毕业生为辽宁生源,基本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

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五是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

有志参加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应届毕业生,经本人自愿报名、学校资格审查后,填写《辽宁省2014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根据已公开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情况,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

请有意愿的同学于18前将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申请表》(12份)及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用身份证号码命名,email至:ok4936@163.com)等有关材料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学研中心C0517)。

20144月上旬,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省内外应届毕业生笔试提出考察人选。4月中旬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7月初在省委党校集中举办培训班,对选调生进行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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