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清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020-11-18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通知?教财厅函?0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清查工作通知如下9/span>
一、清查时间和内容
2020??日至2020?2?1日期间,各单位具体管理或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有关情况,主要清查范围包括:
(一)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对外出租、出借情况;
(二)设备、家具及车辆等对外出租、出借情况;
(三)学校建筑物的内外平面及空间的使用权对外出租、出借情况;
(四)学校认定的其它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情况、/span>
具体清查内容包括出租出借资产类型、资产名称、资产数量、公开招租情况、合同签署情况、承?借用方、承?借用时限、租金收益及入账情况、租金用途等、/span>
二、工作要汁/span>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全面清查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准确如实填报《北京林业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提供签署合同的复印件。各单位上报材料需单位盖章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span>
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请?020?1?0日(周一)下午下班之前提交,电子版发至邮箱gzc@bjfu.edu.cn,纸质版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17室)、/spa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晓燕7626 王丽?361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表
北京林业大学
2020?1?6?/span>
相关附件9/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