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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注册网址关于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北京市《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切实加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和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长效机制,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给学校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和谐因素,维护校园安定和社会稳定,确保学校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民主决策、主动维稳,依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学校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学校民主决策水平和维稳工作水平,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评估范围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或实施涉及师生员工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对可能引发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进行先期评估、先期预防、先期化解,保证决策事项既有利于促进改革发展,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学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一)学校规划编制、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和调整; 

(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 

(三)学校收费政策、助学政策、就业政策的调整;

(四)学校课程设置改革;

(五)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职称评定政策;  

(六)单位改革中涉及的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调整等;

(七)后勤保障管理改革;

(八)重大基建项目;

(九)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评估内容

 对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估。

(一)合法性评估。决策机关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合理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地、本校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是否反映了大多数师生员工的意愿,是否兼顾师生员工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采用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可行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经过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出台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是否完善、具体、可操作,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师生员工的接受程度,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四)可控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可能引发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存在引发集体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是否会诱发关联性的其他不稳定问题。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四、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分别是各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

五、风险评估程序

(一)充分听取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公示、专家咨询、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就决策事项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受决策影响较大的群众要重点走访,当面听取意见。听取意见要注意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讲清决策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决策方案、决策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全面分析论证。分门别类梳理各方面意见和情况,对决策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可控性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查找社会稳定风险点。对所有风险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研判风险发生概率,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激烈程度和持续时间、涉及人员数量,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影响,以及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

 (三)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分析论证情况,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3类。大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为高风险;部分群众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为中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有意见的,为低风险。

(四)提出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事项和评估过程,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六、评估结果运用和决策实施跟踪

(一)评估结果运用。重大决策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集体讨论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要作为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决策事项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区别情况不实施决策,或者调整决策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存在中风险的,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再作出实施的决策;存在低风险的,可以作出实施的决策,但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妥善处理相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决策实施跟踪。学校要跟踪了解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实施过程中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要及时组织决策实施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结束和说服工作,采取措施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妥善处理,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众要给予帮扶,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要耐心解释。建立第三方社会调解机制,发生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问题时,学校要联系协调辖区综治、维稳、司法、调解等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用社会化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决策实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学校要暂停实施;需要对决策进行调整的,要及时调整。

 七、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

(一)切实加强领导。学校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党委书记、校长是本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学校成立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    宋维明

副组长:陈天全  姜恩来  方国良  张启翔   

        骆有庆  王自力  王玉杰

  员:张    邹国辉  李铁铮  黄中莉  刘宏文

    姜金璞      周伯玲  杨宏伟

张志强  于志明  侯小龙  万国良  刘俊昌

孙信丽  王士永  辛永全  董金宝  石彦君

孟京坤  李亚军  崔建国      阎锦敏

黄国华  赵相华      刘希瑞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 

副主任:姜金璞

要切实把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做到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完善备案制度。要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查决定意见报同级维稳办备案制度。

(三)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内容。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以及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中共江南的注册网址委员会    江南的注册网址

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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