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节假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节假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节假日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期间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校历安排,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三),共1天。

2.劳动节放假调休安排

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上课、上班,按4月21日(星期五)课程安排上课;5月6日(星期六)上课、上班,按5月2日(星期二)课程安排上课。

3.端午节放假安排

端午节放假时间为6月22日(星期四)至6月24日(星期六),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课、上班,按6月22日(星期四)课程安排上课。

二、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时刻保持思想警惕,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节假日期间关爱师生和校园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

1.做好假期值班值守

放假期间,总值班室、保卫处、校医院等重要值班岗位实行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学生管理、安全应急、服务保障等职能部门及各学院,每天由1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同时安排专人在岗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8:30至11:30、14:00至17:00);其他职能部门和挂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值班、带班安排。值班期间,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做好假期师生服务保障

放假期间,相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师生服务保障,充分保障师生科研学习、生活锻炼、医疗卫生等需求,提高服务供给质量。加强师生员工人文关怀,通过线上家访、暖心交流等各种方式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和心理辅导关爱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3.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和每个岗位,持续抓好校舍、消防、食品、交通、实验室危化品、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进一步规范网站、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管理,对学生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把关和指导,及时防范化解涉校敏感舆情。

4.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各单位要做好廉洁教育提醒,向党员及领导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请各单位按照模板填写《2023年上半年节假日期间值班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3日(星期一)下午17点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总值班室(综合楼102室,电话62338279和保卫处综合管理科(2号办公楼102室,电话6233876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ongzhiban@bjfu.edu.cn

江南的注册网址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相关附件:
  •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节假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 附件:2023年上半年节假日值班表(模板)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