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度评优的通知
点击数:更新日期: 2020-10-10
理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理学院各基层班级、班主任:
按照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院情况,定于2020年10月9日开始今年评奖评优工作,由于今年学期较短,评优时间安排上会提前很多,请各班班主任、负责人认真研读通知,按要求召开班会,积极督促本班同学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申报和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基本要求:
1.个人评奖、评优条件(20级不参评):
所有学生(本学年转专业学生除外),上一年综合素质分大于等于50分;
2019-2020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2019-2020学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
2.个人资助条件:
17-20级学生学籍正常(非休学、非保留入学资格);
17-20级学生,上一年度综合素质分原则上不少于50分;
2019-2020学年未及格科目数量原则上不大于3门;
2019-2020学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
3.学生名次按“评定成绩=上学年学积分* 90% +综合素质测评分* 10%”排序。
4.所有奖助学金评定年度都指19年9月—20年9月,其他时间的奖励、处分无效。
二、学生助学金
1.项目
国家助学金(名额不限,金额不等,由校学生处依全校情况统一评定)
无须申请、学院从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中统一评定后公示。
2.困难认定
咨询凡响老师(办公室主楼319)
三、学生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17、18、19级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凡申请学生必须进行答辩。
凡申请国奖并通过的同学,除不与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外,可以申请其它奖学金。
※国奖答辩结束后结果将公示在理学院官网。
2.新生特等奖学金(2人),5000元/人(仅限19级参评)
按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学院在综合素质分公示结束后拟评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凡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的同学,如果同时申请国奖并通过,将不再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名额按名次顺延。
3.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此奖项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群体中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评选以学生成绩为评选标准,不以困难程度为评选标准,学院拟评定。
除评奖基本条件外,学积分须大于等于80分,必须经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认定办法同助学金)。
※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如申请国奖并通过,将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按名次顺延。
4.优秀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12人):2000元/人(前3%)
(电子17/18/19参评人数分别为2/2/2,数学17/18/19参评人数分别为2/2/2)
2)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32人):1000元/人(前10%)
(电子17/18/19参评人数分别为5/6/6,数学17/18/19参评人数分别为5/5/5)
3)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48人):500元/人(前15%)
(电子17/18/19参评人数分别为8/8/8,数学17/18/19参评人数分别为8/8/8)
按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学院在综合素质分公示结束后拟评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凡获国奖的同学可以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文体优秀奖学金(6人),200-400元/人
请在班级申报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并附证书复印件。按班级上交材料,学院进行评定。
※获奖条件请参阅《学生管理规定》。
6.学术优秀奖学金
1)单科竞赛成绩优秀,分为800/500/300/200元不等,申请者需准备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优秀学术论文,500-800元/人,需要交已录用论文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请在班级申报表上填写获奖及论文信息,注明获奖级别,并附证明材料。班级收齐后统一上交至主楼308,并进行网络申请(只填写获奖最高的一项即可),学校进行最后评定。时间10月10日-10月13日。
※具体参评资格请参看《学生管理规定》。
7.学习进步奖学金,500元/人:在班级学习成绩排名比上学年度提高10名以上者,均有资格申请。
8.“薪火相传,一帮一”奖——院级奖项
※相关评选办法见理学院网站
四、学生荣誉称号
名额分配:
-
17-1
17-2
18-1
18-2
19-1
19-2
三好
优干
三好
优干
三好
优干
三好
优干
三好
优干
三好
优干
数学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电子
3
2
3
2
3
2
3
2
3
2
3
2
1.三好学生(32人)
各班参评名额见上表。
※三好学生参评人员应在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同时学积分80分以上者。
※评选需经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无记名投票。
2.优秀学生干部(32人)
各班参评名额见上表;其余名额由院级学生会干部评选,由学生会进行结果公示;
参与校级学生组织和社团的同学,有专门的校级优秀干部奖项设置。
※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学积分75分以上,无挂科。
※评选须经过自我情况介绍和全班或学生会无记名投票。
※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可兼得,但尽量不兼得。
※每名同学仅可在班级或校院学生会一方进行参评。
3.十佳班集体
(共计拟评选优良学风班3个,其中校级两个,院级一个。从中推选2个班级参与校级十佳班集体的评选)
1.要求17-20级所有班级均需参与优秀班集体评选暨新生班级风采大赛,展示时间定为10月27日,周二下午18:00,地点东配楼大报告厅。18数学需有10人以上学生到场,19级需有15人以上学生到场,有签到,如人数不够的班级按照未到场人数扣除班级总得分,到场人员给予综合素质分道德类1分加分。每班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优良学风班的评比,重点考量以下要素:
1)班级凝聚力和班级文化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班级工作手册、班级干部座谈会,以及班徽、班旗、班级口号、集体照、活动照等。
2)班级学生学习情况。
3)班主任对班级工作的指导情况。
4)班级党建和团建工作开展情况。
5)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6)班级日常文体活动开展情况。
7)全学年内该班级无人受到任何级别的行政处分。
8)班级所获集体和个人奖项。
3.校级十佳班集体1-10名每班3000元奖金、11-20名每班1500元奖金;校级优良学风班按班级人数30元/人奖励。
4.20级学生班级参与展示,不参与优秀班集体评比,展示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5.20级新生班级风采展示要求见附件2。
六、其他相关说明
1.优秀班集体评选要求所有班级参加,不得弃权,弃权班级个人奖项全部取消,名额分配其他班级。展示时间拟定10月27日。
2.请各班于10月13日前召开班级评优班会,于10月13日前将班级上报表电子版发送至913392713@qq.com,班级上报表见附件1;获奖学生在10月13日前按照各自所获奖励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学工系统)。不进行网上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文体优秀奖学金、学术优秀奖学金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电子版于10月13日工作时间上交到理学院团委。
※班级上报表见附件1班级评优上报表
3.20级各班请于10月18日之前将本班设计的班徽、班旗、班级口号、班级全家福、班级活动照以及班级简介整理完毕,发到costransaction@163.com,各类电子照片统一为横版,JPG格式,像素不能超过400*400。未提交的新生班级,今后将不得参与优良学分风班和“十佳班集体”评选活动 。
4.关于活力团支部及主题班会等文件见附件
理学院团委
2020.10.1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