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全国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秘书处组织的《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研讨会在线上召开。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我校副校长李雄,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委书记刘颂,全体教指委委员和秘书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教指委秘书长、我校园林学院院长主持。
李雄向各位委员介绍了国务院学位办对于本次《基本条件》修订编写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教指委对新设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定位和《基本条件》的可操作性等方面的考虑。他指出,本次基本条件编写工作应以“标准不降低、门槛不过高”为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和方向,以推动全国风景园林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教指委秘书长介绍了《基本条件》研讨稿的核心内容。与会人员针对新设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的人员构成、科研水平、项目经费数量、培养平台类型数量等内容开展研讨。
据悉,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是学位授权审核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引导开展新设立的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基础。秘书处将汇总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基本条件》,经审批通过后,报送国务院学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