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方桇/h1>

[发布日期?012-11-2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培养和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推动艺术事业繁荣与发展,利用国家公派留学计划选派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者、教师、学生和中青年艺术家到国外著名院校或机构留学,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01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BR>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以学院为主体,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组织实施本次选拔和派出工作、BR>二、选派要求及标凅BR>(一)选派对象及专丙BR> 选派对象为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我校选派本科专业为艺术设计、动画,研究生专?领域为设计(艺术)学、设计艺术领域、BR>(二)选派类别及要汁BR> 留学人员应申请前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主要依托学?学院/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或艺术团体现有合作渠道派出,留学人员由推荐单位协助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及导师、BR> 1、访问学者:应为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0岁。留学期限为3-12个月、BR>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留学期限为3-12个月、BR> 2、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年龄不超?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留学期限?6-48个月,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BR>教职员工(仅限专任教师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向学院提交申请,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申报、BR>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留学期限?2-24个月,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BR> 4、本科插班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院校的优秀二、三年级本科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免学费正式邀请信,留学期限为12个月,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BR>(三)资助方弎BR> 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鉴于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对赴国外一流院校,师从一流导师,且未申请到对方学费资助的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提供不超过每学年4万美元的学费资助、BR>(四)申请条仵BR> 1、基本条仵BR>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特别是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BR> 申请时应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仅限专任教师)或优秀全日制脱产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BR>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校学生的各科成绩应在优良以上、BR> 身心健康、BR> 2、外语条仵BR> 学生类申请人申请时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9BR> a.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9BR>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BR>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BR>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BR>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BR> b.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BR> c.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 ?-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BR> d.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9BR>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BR> 法语、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BR> e. 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0分,托福85分,德 法 意 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BR> f. 通过考试或面试达到拟留学单位的外语水平要求、BR> 访问学者类申请人派出时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通过留学单位的面试、笔试等达到其外语要求、BR> 3、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BR> 4、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BR> 5、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BR>三、工作进度安掑BR>1?013??8日前,各学院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学生申请人在导师、学院、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指导下与国外院校联系,准备项目申请有关材料?012?1?5日起,项目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csc.edu.cn查看项目申请详细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准备项目申请材料、BR> 2?013??日~3?5日,申请人须按所申请奖学金项目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同时按照要求(附??)向学院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影像资料(含个人作品集、光盘等),研究生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本科生申请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学院审查后分别上报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见附件3)、BR> 3?013??5日~3?5日,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共同汇总申请人信息,审核网上信息及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学校项目领导小组评定,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人影像资料(含个人作品集、光盘等)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BR> 4?013?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申请人届时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查询、BR>四、派出及管理
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BR> 教职员工(仅限专任教师)取得留学资格,派出前须经学院、学校人事处同意,签署相关保证文件后方可办理派出手续、BR>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派出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及回国服务工作、BR>五、相关说昍BR>(一)所有申请人都应将申请材料上交到所在学院。推荐名单将根据项目领导小组评审意见择优向留学基金委进行推荐、BR>(二)有关详情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主页—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阅或下载,请申请人仔细查看该专栏信息,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执行、BR>六、联系人
(一)研究生院内选拔推荐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材料学院:李老师?2338385;专业学位研究生:信息学院:张老师?2338147;工学院:代老师?2338142),本科生院内选拔推荐事宜请咨询所在学院本科教学秘书(材料学院:张老师62338151;信息学院:张老师62338147);
(二)有关研究生申报资格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刘翠琼,电话:62336385,办公地点:主楼214:BR>(三)有关本科生申报资格请咨询教务处:申磊,电话?2338299,办公地点:主楼303:BR>(四)学校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仅限专任教师)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事宜请咨询人事处:张鑫,电话:62336135,办公地点:综合?21:BR>(五)有关学生对外联系及项目信息请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覃艳茜,电话?2338095,办公地点:综合?2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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