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评优通知1】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来源:团委
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2022-10-03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是我国高校本科学生的最高荣誉,为激励我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本年度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要求如下: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
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学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10%),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定要求
1.评定方式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公开答辩。
2.符合评定条件的本科生填写《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同《国家奖学金申请支撑材料清单》(附件2)10月4日下午17:00前打包发送至yssj2022swzx@163.com,标题标注“姓名+专业+年级+国家奖学金评奖材料”。各位同学将纸质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于10月4日下午17:00前上交至A1107办公室牛宁宁老师处,过期概不接受任何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3.学院团委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最终确定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
4.学院成立由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组,对参加公开答辩的候选人结合公开答辩及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四、其它说明
1、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学年所有评奖资格,并对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予以追回;
2、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无故欠交学费者,暂缓其奖学金的发放;
3、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不与新生专业特等奖学金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