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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实施细刘/h1>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实施细刘/span>

北林研工发〓/span>2015〔/span>23叶/span>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助管工作,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北林校发[2008]2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span>

第一杠/span>助管岗位津贴所需经费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span>

第二杠/span>助管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span>

第三杠/span>学院助管岗位原则上面向本学院研究生招聘,职能部门助管岗位面向全校研究生招聘、/span>

第四杠/span>聘任程序

1、每平/span>9月初,学院及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填写《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需求表》,报送至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span>

2、人事处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汇总情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助管岗位数量及分配、/span>

3、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发布助管招聘信息、/span>

4、研究生向用人单位提交《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进行助管岗位申报、/span>

5、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对拟聘研究生进行一周的工作试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将聘任名单报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备案、/span>

第五杠/span>使用与考核

1、用人单位负责安排专职人员指导助管开展具体工作以及日常工作考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助管上岗培训及团队日常建设、/span>

2、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助管须填写《研究生助管工作考核表》,由用人单位做出工作评价后,连同个人工作总结,一并提交至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span>

3、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助管的工作日志、集体活动、个人总结、用人单位评价等进行量化评定,评选出优秀助管并颁发荣誉证书、/span>

4、助管岗位聘任时间原则上为一学年、/span>

第六杠/span>助管工作时间每周丹/span>3-4个半天、/span>

第七杠/span>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朇/span>600元,其中学校承担400元,用人单位承担200元,全年按十个月发放、/span>

第八每年9月底,用人单位将本学年助管岗位津贴转账单交至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span>

第九杠/span>本细则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span>

第十杠/span>本细则自2014平/span>9朇/span>1日起执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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